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安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选举办法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安协会 日期:2016-08-31 4891 属于:协会规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安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选举办法
(2016年7月25日新疆保安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2016年7月25日新疆保安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根据《新疆保安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会第五届理事会候选人、常务理事候选人,由各地方保安协会或保安服务企业提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由自治区公安厅和新疆保安协会理事会提名;副秘书长人选,由新疆保安协会会长提名。
二、理事会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副秘书长由理事会决定。
三、选举以举手表决方式进行。会员代表大会选举,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理事会选举,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本办法经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后生效。
一、本会第五届理事会候选人、常务理事候选人,由各地方保安协会或保安服务企业提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人选,由自治区公安厅和新疆保安协会理事会提名;副秘书长人选,由新疆保安协会会长提名。
二、理事会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副秘书长由理事会决定。
三、选举以举手表决方式进行。会员代表大会选举,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理事会选举,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本办法经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