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公安部《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管理规定》的通知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安协会 日期:2017-08-10 7100 属于:通知公告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各州、市、地公安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管理,公安部在《保安押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将《规定》转发全区各地公安机关,请你们充分认识实施《规定》的重要性,进一步健全完善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监管制度,规范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和队伍管理,加强防护设施设备建设的监督指导,确保守护押运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各地接此通知后,请即传达至各基层公安机关、各保安守护押运公司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邮政企业,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有关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古丽娜孜、买买提艾力,0991-558612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