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业务办理指南
保安业务办理迁移至“新疆公安微警务”小程序。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登录"新疆公安微警务",进行身份注册后,进入"治安﹣保安业务";阅读"办事指南"后进入"业务办理";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所需材料,所有流程即可完成。申请人可在"个人中心"随时查询业务办理进度,知晓公安机关关于补正材料的要求,办结完成(包括审核不通过退回)的将会收到短信提示(4月底前后"新疆公安微警务"界面将予以调整优化,届时申请人可通过"利企事项"模块进入保安业务)。
(二)申请人办理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和撤销、保安服务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保安服务备案两项业务后,可进入"备案证明列表"查询系统生成的《备案证明》,供企业载图打印。企业或公安机关可通过"新疆公安微警务"右上角"扫一扫”功能,对《备案证明》上的二维码进行扫码核验。
(一)申请人登录"新疆公安微警务",进行身份注册后,进入"治安﹣保安业务";阅读"办事指南"后进入"业务办理";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所需材料,所有流程即可完成。申请人可在"个人中心"随时查询业务办理进度,知晓公安机关关于补正材料的要求,办结完成(包括审核不通过退回)的将会收到短信提示(4月底前后"新疆公安微警务"界面将予以调整优化,届时申请人可通过"利企事项"模块进入保安业务)。
(二)申请人办理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和撤销、保安服务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保安服务备案两项业务后,可进入"备案证明列表"查询系统生成的《备案证明》,供企业载图打印。企业或公安机关可通过"新疆公安微警务"右上角"扫一扫”功能,对《备案证明》上的二维码进行扫码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