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区部分企业未经许可从事保安相关业务问题情况的通报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安协会 日期:2019-03-14 3154 属于:通知公告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各州、市、地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近期,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在工作中发现我区部分企业存在未经许可提供保安服务或开展保安培训等业务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我总队在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未经许可提供保安服务(经营范围内含“保安服务”字样),未经许可从事报警运营服务,未经许可对外开展保安员培训活动等情况。上述问题充分暴露出我区保安服务行业仍不够规范,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报警运营服务规范》(GA1383-2017)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保安服务业务。同时,也反映出了各地公安机关在对保安行业的监督管理不到位,致使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为进一步规范保安市场经营秩序,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迅速开展摸排工作。从此次总队发现的情况来看,未经许可提供保安服务或从事保安相关业务的问题较为普遍,特别是开展未经许可从事报警运营服务的企业数量较多。2017年5月1日,公安部颁布实施《报警运营服务规范》(GA1383-2017),要求凡是从事报警运营的企业,均应纳入保安服务监管;设有报警运营服务项目的技防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保安服务企业申请许可的条件和程序,向公安机关申请《保安服务许可证》。公安部《关于保安技防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12〕2号)明确,安全技术防范包括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以及报警运营服务等多个环节,其中报警运营服务是人力防范与技术防范的有机结合,是客户单位应用技术手段实现加强治安防范、预防和打击犯罪的关键环节,是保安服务的重要内容。各类从事保安监控及防盗系统工程服务、安全防范技术服务或联网报警技术服务均属于安全技术防范的范畴内。但是目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企业,大部分未按要求依法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接此通知后,各地要迅速开展一次专门摸排工作,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确保摸排工作全覆盖、无盲点。
二、立即开展核查处理。各地要立即组织对名单中涉及的企业逐一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查清是否违规开展经营活动。对确属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未经许可提供保安服务和培训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对开展报警运营服务的企业,要督促其限期依法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逾期仍未整改的,总队将商市场监管部门重新核准其经营范围;对企业名称和营业范围表述不规范的,要督促企业尽快进行变更。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执行整改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总队也会将有关进展情况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商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新疆)的诚信档案上记入相关公司的不诚信情况及处理情况。
三、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深入贯彻《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严密工作措施,认真履行保安监管职责。要以此次核查、处理、摸排工作为契机,加强对相关从业单位、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法人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其遵守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强化“高压线”意识,并主动落实主体责任,维护我区保安服务市场秩序。我总队也将通过保安监管系统核查、市场监管部门数据分析和保安服务项目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各地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会同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保安服务和保安培训市场的清理整治工作。
请接此通报后,各地要立即向分管局领导报告,并将通报精神传达至基层公安机关和相关从业单位,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落实情况(附件2)请于3月31日前通过行政办公平台报治安管理总队,重要情况和工作意见随时上报。联系人:詹仰,联系电话:0991-5586122。
附件:1.各地问题企业数量汇总表(点击下方“下载”下载)
2.经营范围内含有保安服务的劳务派遣和物业公司(点击下方“下载”下载)
3.名称中含有保安(安保)字样的企业(点击下方“下载”下载)
4.改制后原保安公司营业执照仍未注销的企业(点击下方“下载”下载)
5.对外开展保安培训的企业(点击下方“下载”下载)
6.报警运营服务企业(点击下方“下载”下载)
7.工作落实情况模版
附件7
XXX(州、市、地)涉及总队下发的问题企业XXX家,截至2019年3月XX日,已经核查XXX家,其中未经许可提供保安服务和培训的企业XXX家,处罚XXX家(处罚情况附后);限期依法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企业XXX家;企业名称和营业范围表述不规范的XXX家,已经变更XXX家,督促改制企业注销(变更营业执照)XXX家。此外,本地经摸排梳理发现名单以外,未经许可提供保安服务或从事保安相关业务的企业XXX家(处理情况附后)。
近期,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在工作中发现我区部分企业存在未经许可提供保安服务或开展保安培训等业务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我总队在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未经许可提供保安服务(经营范围内含“保安服务”字样),未经许可从事报警运营服务,未经许可对外开展保安员培训活动等情况。上述问题充分暴露出我区保安服务行业仍不够规范,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报警运营服务规范》(GA1383-2017)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保安服务业务。同时,也反映出了各地公安机关在对保安行业的监督管理不到位,致使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为进一步规范保安市场经营秩序,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迅速开展摸排工作。从此次总队发现的情况来看,未经许可提供保安服务或从事保安相关业务的问题较为普遍,特别是开展未经许可从事报警运营服务的企业数量较多。2017年5月1日,公安部颁布实施《报警运营服务规范》(GA1383-2017),要求凡是从事报警运营的企业,均应纳入保安服务监管;设有报警运营服务项目的技防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保安服务企业申请许可的条件和程序,向公安机关申请《保安服务许可证》。公安部《关于保安技防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12〕2号)明确,安全技术防范包括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以及报警运营服务等多个环节,其中报警运营服务是人力防范与技术防范的有机结合,是客户单位应用技术手段实现加强治安防范、预防和打击犯罪的关键环节,是保安服务的重要内容。各类从事保安监控及防盗系统工程服务、安全防范技术服务或联网报警技术服务均属于安全技术防范的范畴内。但是目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企业,大部分未按要求依法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接此通知后,各地要迅速开展一次专门摸排工作,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确保摸排工作全覆盖、无盲点。
二、立即开展核查处理。各地要立即组织对名单中涉及的企业逐一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查清是否违规开展经营活动。对确属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未经许可提供保安服务和培训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对开展报警运营服务的企业,要督促其限期依法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逾期仍未整改的,总队将商市场监管部门重新核准其经营范围;对企业名称和营业范围表述不规范的,要督促企业尽快进行变更。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执行整改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总队也会将有关进展情况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商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新疆)的诚信档案上记入相关公司的不诚信情况及处理情况。
三、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深入贯彻《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严密工作措施,认真履行保安监管职责。要以此次核查、处理、摸排工作为契机,加强对相关从业单位、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法人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其遵守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强化“高压线”意识,并主动落实主体责任,维护我区保安服务市场秩序。我总队也将通过保安监管系统核查、市场监管部门数据分析和保安服务项目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各地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会同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保安服务和保安培训市场的清理整治工作。
请接此通报后,各地要立即向分管局领导报告,并将通报精神传达至基层公安机关和相关从业单位,抓好贯彻落实。工作落实情况(附件2)请于3月31日前通过行政办公平台报治安管理总队,重要情况和工作意见随时上报。联系人:詹仰,联系电话:0991-5586122。
附件:1.各地问题企业数量汇总表(点击下方“下载”下载)
2.经营范围内含有保安服务的劳务派遣和物业公司(点击下方“下载”下载)
3.名称中含有保安(安保)字样的企业(点击下方“下载”下载)
4.改制后原保安公司营业执照仍未注销的企业(点击下方“下载”下载)
5.对外开展保安培训的企业(点击下方“下载”下载)
6.报警运营服务企业(点击下方“下载”下载)
7.工作落实情况模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治安管理总队
2019年3月12日
治安管理总队
2019年3月12日
附件7
工作落实情况模版
XXX(州、市、地)涉及总队下发的问题企业XXX家,截至2019年3月XX日,已经核查XXX家,其中未经许可提供保安服务和培训的企业XXX家,处罚XXX家(处罚情况附后);限期依法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企业XXX家;企业名称和营业范围表述不规范的XXX家,已经变更XXX家,督促改制企业注销(变更营业执照)XXX家。此外,本地经摸排梳理发现名单以外,未经许可提供保安服务或从事保安相关业务的企业XXX家(处理情况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