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三期、第四期学习交流活动的通知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安协会 日期:2018-07-27 4671 属于:通知公告
各会员:
协会定于8、9月份组织第三期、第四期学习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第三期将于8月中下旬组织,为巴州、哈密、吐鲁番部分会员到克拉玛依、阿勒泰、塔城学习交流。其中:
克拉玛依市由协会副会长、克拉玛依市华旗守押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瑞平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保障。
阿勒泰地区由协会常务理事、阿勒泰地区金华保安押运有限公司总经理曹玲丽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保障。
塔城地区由协会常务理事、塔城恒基武装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云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保障。
(二)第四期将于9月上旬组织,为克拉玛依、阿勒泰、塔城部分会员到巴州、哈密、吐鲁番学习交流。其中:
巴州地区由协会副会长、新疆阿帕奇武装守护押运有限公司总经理汤海龙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保障。
哈密地区由协会副会长、哈密神舟保安武装守护押运公司总经理张迎潮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保障。
吐鲁番地区由协会常务理事、吐鲁番蓝盾保安武装守护押运有限公司总经理薛军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保障。
二、时间安排
每期为7至10天时间。
三、活动方式
听取介绍、座谈交流、考察调研。
四、学习交流内容
(一)保安服务市场发展情况;
(二)企业经营管理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影响当地保安服务业发展的重难点问题。
(四)队伍素质提高、业务技能培训等方面。
五、参加人员
原则上,企业老总(各单位只能派一人)参加,每期不超过10人。
六、有关要求
(一)各牵头单位要配合协会联络员提前规划路线,安排行程,联系食宿,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二)协会根据报名情况,指定负责人带队,统一行动,统一管理,严禁饮酒,确保安全。
(三)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等相关规定。参加人员交通、住宿等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交流考察期间车辆由指定牵头组织负责人协调保障。
( 四)有意参加活动的会员请于8月10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协会邮箱。
联系人:张毅志 电话:0991-5587116 手机:1399993900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安协会
2018年7月26日
附件1:
新疆保安协会第 期学习交流人员名单
协会定于8、9月份组织第三期、第四期学习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一)第三期将于8月中下旬组织,为巴州、哈密、吐鲁番部分会员到克拉玛依、阿勒泰、塔城学习交流。其中:
克拉玛依市由协会副会长、克拉玛依市华旗守押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瑞平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保障。
阿勒泰地区由协会常务理事、阿勒泰地区金华保安押运有限公司总经理曹玲丽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保障。
塔城地区由协会常务理事、塔城恒基武装守护押运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云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保障。
(二)第四期将于9月上旬组织,为克拉玛依、阿勒泰、塔城部分会员到巴州、哈密、吐鲁番学习交流。其中:
巴州地区由协会副会长、新疆阿帕奇武装守护押运有限公司总经理汤海龙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保障。
哈密地区由协会副会长、哈密神舟保安武装守护押运公司总经理张迎潮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保障。
吐鲁番地区由协会常务理事、吐鲁番蓝盾保安武装守护押运有限公司总经理薛军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保障。
二、时间安排
每期为7至10天时间。
三、活动方式
听取介绍、座谈交流、考察调研。
四、学习交流内容
(一)保安服务市场发展情况;
(二)企业经营管理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影响当地保安服务业发展的重难点问题。
(四)队伍素质提高、业务技能培训等方面。
五、参加人员
原则上,企业老总(各单位只能派一人)参加,每期不超过10人。
六、有关要求
(一)各牵头单位要配合协会联络员提前规划路线,安排行程,联系食宿,确保活动有序进行。
(二)协会根据报名情况,指定负责人带队,统一行动,统一管理,严禁饮酒,确保安全。
(三)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等相关规定。参加人员交通、住宿等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交流考察期间车辆由指定牵头组织负责人协调保障。
( 四)有意参加活动的会员请于8月10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协会邮箱。
联系人:张毅志 电话:0991-5587116 手机:1399993900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安协会
2018年7月26日
附件1:
新疆保安协会第 期学习交流人员名单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手机号码 | 住宿要求 |
单间或标准间 | |||